回到公民社会的议程
http://www.kwongwah.com.my/news/2008/12/01/8.html
作者:吴仲顺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青年团曾于今年6月通过会员大会提案,即“吁请政府还政予民,即刻恢复地方议会选举。大会也要求民联政府落实民联在选举前所许下的诺言,并公布恢复地方政府选举的进程表”。而此提案的案由乃执政5州的人民公正党、民主行动党和回教党皆在第12届大选之前签署了公民团体提出的《人民宣言》。
该宣言涵盖了恢复地方议会选举的诉求,而雪州行政议员黄洁冰也承诺一定会落实地方政府选举,时间可能是在未来1年到3年之内。10月29日,雪州立法议会也通过恢复地方议会民选的动议,雪州大臣卡立将在州行政议会讨论,并成立小组研究。
虽然恢复地方议会选举的进展不容乐观,因为民联政府还没有提出具体路线图;但是民联在恢复地方政府选举的意愿是不容置疑的,雪州民联政府愿意在州议会上提出动议,就已证明他们对恢复地方政府选举所释放的正面信息。反观代表国阵中央政府的黄家泉,不管是在面对民联议员还是记者的提问,都直接阐明国阵无意恢复地方政府选举。笔者认为,在中央政府还未更替前,地方议会选举不见得会有落实的可能。原因为联盟(国阵的前身)会于1965年取消地方政府选举,乃因为地方政府选举使到联盟在多个市议会皆败北。联盟忌讳当时的社阵动摇其执政地位,才藉马印对抗冻结地方政府选举。因此只要回顾历史,你就不难了解国阵为何不愿恢复地方政府选举。
这么说来,难道现在的民联就很想或很积极地在恢复地方政府选举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如果政治人物缺乏远大的格局和宏观的视野,基本上只愿意为了延续其政治生命而做事,人民就无法期待政治人物在退位前建构良好的制度,即将退位的首相阿都拉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民联三党在308大选前,都有在某个程度上承诺或推动恢复地方政府选举;只不过那时是在体制外,现在民联已经进入州政府的体制,能够做的事情应该更多,不能三言两语地以联邦政府不愿恢复来推搪。如果民联以国阵不愿配合作为藉口,并想在过渡阶段“乐得清闲”,那就大错特错了!
事实上,只要民联认真地推出恢复地方政府选举的时间表,并解释间中可能会面对的法律及金钱问题,这样不止能够获得选民的认同及谅解,下届大选肯定还能获得选民的委托。选民投下手中的一票就像是去投注站买一张彩票,无非都是买一个希望;如果“买”民联,恢复地方政府选举的希望比“买”国阵大,那你认为选民最后的选择会是谁?
隆雪华青将于12月份与雪州政府联办恢复地方政府选举的系列活动,无非就是希望藉此活动重复提醒人民关于地方政
府选举的重要性,也希望民联及国阵正视公民社会要求恢复地方政府选举的诉求。有人可能会质疑此活动与雪州政府联办,恐怕有公民团体被收编之嫌,可是我们敢保证此活动肯定会有不满民联的声音出现,而且也会有独立的非党派人士对民联的批评。欣喜的是,这将是迈入多元民主社会的必要条件。今年的人权月让我们回到公民社会的议程,一起来探讨要如何恢复地方政府选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