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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hly Archives: December 2007
联合文告:华青与公民组织冀政府思考人民为何上街,要求废除《警察法令》第27A条文
我们强烈抗议政府和警方滥用职权,将为人民请愿的党团领袖和知识分子逮捕,其中包括“兴都权利行动力量”的成员、走上街头的律师、出席国会呈交备忘录的“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的要员等。 近期好几场的和平集会,尽管当权者在主流媒体上不断恐吓和下达禁令,警方刁难不发出集会准证,还张贴庭令以图阻止集会,都制止不了成千上万的公民上街争取基本权益。这反映着国内的社会矛盾正日益加剧,政府此时更应该思考的是,造成公民走上街头、集会、游行或示威的背后原因何在? 我们相信,政府无法公平和妥善分配资源,才是我国目前面对的主要问题。我们认为,政府应该做的是调整社会的不公,而不是制止人民集会和行使民主权益,更不应该设下重重路障,出动水炮车催泪弹等,粗暴地逮捕和平上街的平民百姓。我们呼吁政府积极与公民对话,正视、聆听及尊重边缘族群的不满,务实解决问题;而不是以各种高压手段来扑灭人民的反抗力量。 我们质疑警方的逮捕行动具政治目的,而非保安与秩序为由,多次实施“锁城”,制造紧张气氛,造成不必要的恐慌。这显得非常的不合逻辑,也完全违背警察专业。《联邦宪法》赋予公民结社自由,然而警方却在和平集会中使用藤鞭、警棍、催泪弹、水炮与化学物等驱散人群,没有尊重过公民集会自由的权利。所以,我们要求废除《1967年警察法令》第27A条文,让集会主办单位在毋需申请准证、只需向警方发通告的情况下,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令人欣慰的是,大马人权委员会也做出同样的呼吁,希望废除有违人权的《1967年警察法令》第27(2)条款。 另外,我们强烈抗议警方出动大批警员和镇暴队来逮捕关心社会安宁与和谐的热心人士,并要求政府即刻释放所有因为捍卫集会自由而被扣留的和平集会者。警方惯用恐吓策略,在未有证据证明他们危害公共安全和秩序便进行大逮捕,这不符民主精神,与我国最高法律背道而驰。而让大家感到疑惑的是,警方劳师动众团团包围和平集会者,在都市闹区到处设立路障,却常以人手不足为理由,无法有效解决和处理社会犯罪问题,此乃不合常理之处。 我们亦反对政府通过大众传播媒体持续猛烈抨击和平集会者,并抹黑反对派,为他们贴上种种负面标签,使得公民只得到单一的声音与视角。由于主流媒体的资讯已遭扭曲,无法报道事实与正确反映舆论,进而迫使公民无法按照正常的管道发言,而必须采取和平上街的表达方式。我们支持政治意见上的少数者、以及社会生活的弱势者和平上街;在媒体无法达到传播多元化资讯及形成有力舆论的功能时,弱势者应该聚集众多相同意见者,走出来向政府及社会反映他们被忽略的声音。 我们强调,集会游行是言论自由的表现形式,既是人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又是讨论和交换意见的平台。所以,政治上的少数者、弱势群体等,通过集会游行向政府及社会反映民声,并没有犯上任何的罪行。为此,我们要求政府撤消对集会游行者的控诉,并诚恳地聆听民意,而不是加剧打压民声。 《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条(一)阐明“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10条(1b)也清楚地阐明:“每个公民都有在和平与无武装的情况下举行集会的自由”。集会自由是在法律规定的救济途径都无效的情况下,人们为了求得正义、真理而依法行使的一种权利。我们呼吁所有马来西亚人站出来,与结社自由、集会自由与言论自由面对威胁的公民社会团体站在一起。 联署发起单位: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青年团(团长陈松林) 参与联署单位: 森美兰中华大会堂青年团(团长梁奕龙) 柔佛州中华总会青年团(团长林道义) 马六甲中华大会堂青年团(团长柯新庆) 吉打州中华大会堂青年团(团长王孙文) 白小保校工委会(主席熊玉生) 乡青总团联谊会(主席苏咏雄) 雪隆南安会馆青年团(秘书方俊崴) 雪兰莪福建会馆青年团(团长戴炳煌) 雪隆校友联青年团(团长彭国志) 雪隆理华同学会(主席廖国华) 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主席黄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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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邀出席“亮剑——踢爆马来政治”新书推介礼暨讲评会
关心国家政治现象的您, 马来政海浮沉,当中有着多少个永恒的命题?如何从马哈迪的车子、儿子、生日,看一国之盛衰?阿都拉时代的希望与失望之间,我们学到了什么?强权之下的华人政治,路在何方?青年评论人、政治人、学人刘镇东的第一本评论集《亮剑——踢爆马来政治》,“踢爆”了让华人社会不安、不解、不明、不碰的马来政治。 刘镇东是民间智库义腾研究中心(REFSA)的执行长,曾在新加坡东南亚研究院(ISEAS)担任访问学者。他是著名青年评论人,文章针砭时弊,在《东方日报》和《南洋商报》各有专栏,也是时事清谈节目的常客。刘镇东目前为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的选举策略顾问,也是《火箭报》总经理及社青团全国理事,同时还是隆雪华青的活跃个人团员。 为此,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青年团(隆雪华青)特别为他举办这场“亮剑——踢爆马来政治”新书推介礼暨讲评会,也提供关心政治的朋友一个讨论的平台。我们请来的讲评人分别是文史工作者兼隆雪华青前团长陈亚才先生、《南洋商报》评论作者许国伟先生,以及《东方日报》时事评论作者唐南发先生,主持人为隆雪华青前团长李书祯小姐。讲评人及作者本身将为大家“亮”出此书的经典内容,以及提升读者看问题的视角和深度。 新书推介礼暨讲评会的详情如下: 日期:2007年12月18日(星期二) 时间:7.30pm入场,8pm开始 地点:隆雪华堂楼上讲堂 讲评会入场免费,我们欢迎公众人士踊跃出席此新书推介礼暨讲评会,一起来正视和讨论马来西亚现今的政治现象。有兴趣购买新书的朋友,可在现场获取优惠折扣,以及作者的亲笔签名留念。任何询问或详情,敬请浏览隆雪华堂网站www.scah.org.my,或拨电至隆雪华青秘书处梁莉思03-22746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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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邀出席“游走民权路——谈公民集会游行自由权”讲座
赞成或反对和平上街的您, 2007年已接近尾声,独立了50年的我国,贫富差距情况还是令人担忧,种族和宗教议题持续延伸紧张关系,民间的议论仍然遭到禁止。然而,在这3个月内,吉隆坡举行了三场诉求和平集会,显示出被打压的少数族群比过去更勇于向执政集团的强权说不,且证实了人民确信集会游行自由是公民基本权利。这对心向民主开放与健全选举制度的进步百姓而言,是十分振奋人心的事。 集会游行自由是言论自由的表现形式,政治上的少数者、弱势群体,通过集会游行聚集众多相同意见者,向政府及社会展现被忽略的声音,表达对社会丑恶现象、政治体制、秩序或政策的不满。但是,我们应该如何让集会游行自由发挥积极作用而避免消极作用呢?和平集会的行为不应视为犯罪;参加和平集会的自由权利不应因政治思想言论而遭受限制或剥夺;公民如无煽动暴乱制造骚动的非法行为,即不应限制其言论自由。你对此番言论又有什么意见?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青年团(隆雪华青)特别举办这场“游走民权路——谈公民集会游行自由权”讲座,提供赞成或反对和平上街的朋友们一个讨论的平台。我们请来的主讲人分别是民主行动党雪州双溪槟榔区州议员YB邓章钦、董总法律顾问饶仁毅先生,以及大马人民之声执行总监叶瑞生先生,主持人为隆雪华青秘书李英维先生。 日期:2007年12月14日(星期五) 时间:7.30pm入场,8pm开始 地点:隆雪华堂楼上讲堂 讲座入场免费,现场将以华语进行。我们欢迎公众人士踊跃出席此讲座,一起来正视和讨论马来西亚现今的政治现象,以及剖析集会游行是否能够产生积极的社会政治功能。任何询问或详情,敬请浏览隆雪华堂网站www.scah.org.my,或拨电至隆雪华青秘书处梁莉思03-22746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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