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核爆七步驟

地下核爆七步驟

 自一九四五年七月十六日美國試爆人類第一枚核子武器以來,全球核武強權進行了兩千餘次核武試爆,一方面測試改進武器的各項性能,一方面也是展現國力、威嚇敵國的手段。

 核武試爆依進行地點可分為四種型態:大氣層、地下、上大氣層、水下。一九六三年「部分禁止核試條約」生效之後,各國幾乎都將核試轉入地下,將核爆對環境的傷害降到最低,北韓此次也是採取地下試爆的方式。
    地下試爆一般是依照七個步驟次第展開:

    一、選擇試爆地點考量因素包括地質與岩石的型態、與人口密集地區的距離、地下水與蓄水層等。放置核彈的坑道深度在兩百一十公尺至八百公尺之間,直徑一至三公尺,通常是垂直挖掘,不過據南韓媒體報導,北韓這次是採水平坑道。

    二、試爆地點施工地點選定之後,各項工程依序展開,包括整地、挖掘坑道、準備回填土方、興建觀測建築、安放各種儀器等。

    三、核彈運送與組裝為了安全起見,核彈通常是分成各個元件,運至試爆地點附近的工廠組裝,再以裝甲車運到試爆地點,與偵測儀器連結。

    四、偵測儀器組裝核彈所在坑道附近會另外挖一條水平坑道,放置各種偵測儀器。偵測儀器裝在特製圓筒中,以鉛之類的材料抵擋爆炸威力,並以電纜連結到停放在試爆地點附近的拖車,傳送各項資料。

    五、安置核彈與偵測儀器將核彈與偵測儀器送入坑道,再將洞口封死,並覆蓋沙土、石膏、灰漿、焦油、環氧劑等材料,徹底阻絕輻射外洩。

    六、進行試爆安全與偵測工作準備就緒之後,任務指揮官引爆核彈。核彈爆炸時會立即釋出極高熱與極高壓,將周遭的岩石汽化,形成一個地下洞穴。等到洞內氣體冷卻,壓力驟降,洞穴上方的岩層會塌陷,形成一條柱狀的「煙囪」,地面也會凹陷出現環形坑,直徑從六十公尺到六百公尺不等,視核彈當量與爆炸深度而定。

    七、後續作業等到爆炸洞穴內的氣體冷卻到安全範圍,工程人員會以斜角方式挖掘一條狹窄坑道,取得洞內物質樣本。這些物質具強烈輻射性,但是可以得到重要的參考資料。這項工作完成之後,所有機具必須消毒,並以土方回填地面,結束整個試爆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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